工程款结算问题主要涉及计价方式、政策变化、合同条款、结算依据及争议处理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核心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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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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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与清单计价方式适用性:未办理竣工图或竣工验收报告时,双方应优先遵循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如清单计价需提供签证、变更等书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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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费用认定:材料、作法变更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资料等作为依据,无签字的变更可能被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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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政策变化影响
- 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汇率波动)可能影响结算周期和金额,但合同双方应通过条款约定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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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不明确
- 风险范围、计价标准、结算时限等条款模糊易引发争议,例如“量”“价”调整范围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其他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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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依据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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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文件效力:若发包人逾期未答复,可视为认可结算文件,但需满足合同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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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处理:管理费归属、工程量认定等需结合司法实践和合同条款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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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状况与违约风险
- 天气、环保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成本增加,需在合同中约定索赔机制;承包方违约(如材料质量、工期延误)可能影响结算进度。
三、法律依据与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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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逾期付款的支付责任;《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要求明确结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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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建议 :加强合同条款的细节约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留存证据,利用政策调整期协商调整结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