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被征用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承包人可获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村集体需通过民主程序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部分款项应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补偿款主要分三部分: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集体发展或分配给成员。
-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或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的承包人所有。
分配原则:
- 村集体需公开补偿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 土地补偿费分配需兼顾农户生活保障与集体长远利益。
承包地征收补偿既体现土地所有权归属,也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具体分配需结合地方规定与民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