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新收入准则的关系如下:
一、适用范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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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不适用新收入准则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无需执行新收入准则,其收入确认仍遵循原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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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可选择执行
若企业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符合小企业会计要求,可自愿选择按新收入准则处理收入问题。
二、核心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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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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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准则 :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类型,以“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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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 :统一为“控制权转移”标准,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如合同批准、权利义务明确、支付条款清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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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进度核算方法
新准则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替代原准则的完工百分比法,更符合实际业务场景。
三、特殊业务处理建议
若小企业遇到新收入准则规范的特殊交易(如储值卡预售、运输服务等),可参照新准则规定处理,但需注意与旧准则的衔接。
总结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新收入准则在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则上存在明显差异,小企业无需强制转换,但可根据业务需求灵活选择参考新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