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递延收益不属于长期负债,但属于流动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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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类依据
根据新会计准则,递延收益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归类为 流动负债 ,具体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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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长期负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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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指偿还期在1年或超过1个营业周期的债务,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具有明确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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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未来期间逐步确认为收入,而非需偿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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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递延收益涉及政府补助且符合长期负债定义(如补助期限超过1年),可能作为其他长期负债列示,但需结合具体业务性质判断。
总结 :长期递延收益本质为负债,但因其确认周期与偿还要求不同,通常归类为流动负债而非长期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