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结算与收入结转是会计核算中同一合同下的两个核心明细科目,分别反映交易结算与收入确认两个环节,最终在结算时对冲。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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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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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结算 :记录与客户定期结算的金额,包括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款、押金、收益等,属于企业对外部交易的对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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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转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反映企业内部对收入归属的调整,属于收入确认与利润核算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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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与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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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结算通常涉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科目的借记与贷记,例如:
借:应收账款 1090万元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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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转则通过“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将收入转入主营业务收入,例如: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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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在期末需对冲,确保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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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列示
- 期末余额在借方时,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贷方时,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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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别
- 价款结算关注外部交易的对价实现,收入结转关注内部收入确认的时点与金额调整,二者属于同一合同下的不同会计处理阶段。
总结 :价款结算与收入结转通过“合同结算”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实现业务与财务的衔接,分别处理交易与收入的核心环节,最终在期末进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