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沉陷区村庄搬迁补偿标准因地区差异较大,主要依据当地政策、房屋类型及安置方式确定。以下是综合权威信息后的核心要点:
一、补偿标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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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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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面积标准 :多数地区为每平方米600-1375元(如山东、淮北等地),具体因房屋类型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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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标准 :部分地区按人均25-32平方米计算(如淮北1375元/㎡对应人均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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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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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1375元/㎡(如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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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房:≤100元/㎡(如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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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80元/㎡(如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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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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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设施费 :通常为搬迁补偿费的17%,用于新村道路、水电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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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土地补偿 :针对塌陷耕地农作物按亩900元补偿,果园标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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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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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口支付 :以户籍人口为基准计算安置费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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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支付 :适用于新建安置点,需结合房屋实际面积核算。
三、政策调整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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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淮北)将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从600元上调至1375元,综合调节费提高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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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抢建等不予补偿。
四、实施主体
由县级政府负责统筹,需与煤矿协商确定新村址,避免二次搬迁。
注意 :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律师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