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二公告的公示时间通常为30至45天,关键节点包括:收到批准文件后10日内发布公告、补偿方案异议期为10天,法律效力期最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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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限
市、县政府需在收到征收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公告,确保程序透明。 -
补偿方案公示与异议期
公告发布后,45天内需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被征收人可在方案公示后10日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 -
法律效力与争议期
征地公告的法律效力期通常为6个月,但具体执行中,公示期最短需满30天以满足法定程序要求。
征地流程需严格遵循公示时限,保障各方权益。若遇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