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货分录的编制需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分阶段处理,具体如下:
一、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分录 :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说明 :销售发生时,直接将款项计入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同时确认收入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二、结转销售成本
分录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说明 :销售完成后,将对应商品的成本从库存商品科目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三、月末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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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元)时,无需预缴增值税,月末无需做相关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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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预缴增值税的冲回
若前期已预缴增值税,需在申报后通过以下分录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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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区分进项税额,仅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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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无法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建议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