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政策和企业类型分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直接减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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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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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销项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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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税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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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如出口退税、特定行业免税等)。
二、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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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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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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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5万时,免征部分计入“减免税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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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企业因符合政府条件获得增值税减免(如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
三、小规模纳税人特殊处理
- 免征增值税需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无需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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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减免 :通过“应交税费—减免税款”科目核算,最终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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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类免税 :通过“其他收益”或“减免税收入”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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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部分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