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时,需全额缴纳增值税,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日常销售分录
无论是否超30万,日常销售均需按以下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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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与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二、季度末结转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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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30万时的处理
若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需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年末需将其他收益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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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万时的处理
若季度销售额超30万,需全额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附加税处理
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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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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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四、减免税处理
若符合条件享受增值税减免,需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总结 :日常销售按统一分录处理,季度末根据销售额是否超30万决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附加税按实际缴纳金额计提和缴纳,减免税需单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