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5月合肥市最新政策,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一、核心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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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政策
只核查购房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均可按首套住房认定,无论是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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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独立认定
合肥市区与四县(含巢湖市)的住房数据未打通,需分别查询。例如:在市区有房但在四县无房,或反之,均视为首套房。
二、**类型限制
- 仅限商业**,公积金**不纳入首套房认定。
三、其他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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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户籍或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非本地户籍需在合肥稳定就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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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或未婚子女可组成家庭申请。
四、政策影响
-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如4.0%)及首付比例下调(如商业**最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