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收到工程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款项性质和结算阶段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收到工程款时的分录
-
预收工程款
当收到工程预付款时,因尚未提供相应劳务,应贷记“合同负债”科目。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合同负债 \quad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工程进度款
根据工程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贷记“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quad 贷:应收账款$$$$ -
结算款(竣工结算款)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贷记“应收账款”,借记“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 \quad 贷:工程施工$$$$
二、相关注意事项
-
会计科目选择
- 预收款项使用“合同负债”科目(新收入准则)或“预收账款”科目(旧准则)。
- 已结算的工程价款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
-
收入确认原则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需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避免一次性确认全部金额。 -
税务处理
收到工程款时需确认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工程款 \div (1 + 增值税率) \times 增值税率$$$$ -
对账与调整
工程完工后需核对“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确保数据一致。
三、示例分录汇总
业务类型 | 会计分录 | 备注 |
---|---|---|
收到预付款 |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
新收入准则 |
收到进度款 | 借: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贷:应收账款 |
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竣工结算 |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
工程完工后对冲科目 |
通过以上分录和注意事项,可规范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与成本核算,保障财务报表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