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16周岁以上可以依法参加工作,但需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关键亮点包括:法律允许16-18岁劳动者就业、禁止从事高危或有害作业、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等特殊单位经审批可例外。年满16周岁后,青少年享有与成年人同等的劳动权利,但因其身心发育特点,法律设置了三层保护机制:一是行业准入限制,不得安排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二是工作时长管控,不得安排夜班劳动(22时至次日6时),日常工作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三是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需安排入职前、定期及离岗时的专项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方面,未成年工必须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协议,且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薪酬待遇执行同工同酬原则,不得因年龄因素降低工资标准。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保障其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学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6-18岁劳动者仍属未成年工,若遭遇强迫超时劳动、拖欠工资、安全条件不达标等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家长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就业过程中,有权监督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