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条例》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是规范总会计师职权与地位的核心法律文件,效力仅次于《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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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属性明确:作为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第72号),内容涵盖总会计师的设置、职责、权限等,具有强制约束力,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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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作用突出:条例通过明确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监督等领域的领导地位,强化其参与经济决策的职能,旨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并保障国家财经纪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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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定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条例属于第二层级,上承《会计法》原则,下接部门规章,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并列,构成会计行政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示:企业需严格遵循条例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确保其职权独立性与法律保护,避免因合规疏漏引发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