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不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而是由国家财政部制定的会计规章,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法律层级差异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如《总会计师条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而《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发布,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但高于规范性文件。 -
制定主体与性质
财政部作为行政部门行使职权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其内容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但因其非国务院直接颁布,故不属于行政法规,而是代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典型规章。 -
实务中的定位
《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行政法规(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并行存在,前者侧重具体会计处理规则,后者覆盖更广泛的会计管理框架,两者共同构成我国会计法律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但其权威性和规范性在实际会计工作中具有强制约束力,企业需严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