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关键亮点:
- 代理记账机构需依法设立,并满足专职从业人员数量、负责人资质、内部规范等要求。
-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书面承诺、从业人员书面承诺等材料。
- 审批机关应在1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
-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负责人等需办理变更登记,并在20日内公示。
- 设立分支机构需办理备案登记,并进行实质性统一管理。
- 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处理会计业务。
- 代理记账机构可接受委托的业务范围包括会计核算、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等。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将受到警告、记入违法失信记录等处罚。
详细内容:
一、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条件
- 依法设立的企业:申请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
- 负责人资质: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 内部规范:具备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申请材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机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书面承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需提供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的书面承诺。
- 从业人员书面承诺:专职从业人员需提供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 内部规范:需提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三、审批程序
- 材料补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审批机关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 材料审核:审批机关应在1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必要时可延长10日。
- 许可证书发放: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在10日内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公示。
- 不予批准通知: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变更与公示
- 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 公示:变更完成后,应在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分支机构备案: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地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五、业务范围与处罚
- 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可接受委托的业务范围包括会计核算、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等。
- 处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将受到警告、记入违法失信记录等处罚。
总结: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申请、审批、变更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规范代理记账行业,促进其健康发展。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业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