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面试申诉需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主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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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条件
需满足:已参加面试、成绩与预期差异较大、提供合理理由及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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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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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需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申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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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复印件、面试表现记录(如有)、评分标准争议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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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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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通过邮件或指定渠道(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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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处理 :考区机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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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 :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结果为最终结论,不涉及分数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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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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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仅针对是否漏评、漏登分或统计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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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诉不成功,可咨询教育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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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提交申请,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备后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