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护照通常无需交给单位保管,法律明确规定护照属于个人证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扣押。 但特殊情况下(如涉密岗位或公职人员因公出国),需按单位规定或纪律要求上交护照,此类情况需有明确法律依据或内部管理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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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护照是公民个人证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扣押。普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员工上交护照,否则涉嫌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也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进一步保障个人对护照的保管权。 -
例外情形
涉密岗位或公职人员可能需遵守特殊规定。例如,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因公护照;登记备案的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后,护照可能需由单位集中保管。这类要求基于国家安全或纪律规定,需通过合法程序执行。 -
**途径
若单位强制扣押护照且无合法依据,员工可拒绝并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保留沟通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总结:护照保管以个人自主为原则,单位要求上交需有法律或纪律依据。遇到争议时,优先核实规定合法性,并善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