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
公文必备要素通常包括以下7个核心组成部分,这些要素是构成规范公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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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2号小标宋体字,顶格居中排布,需确保词意完整、排列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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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机关
标明接收公文的单位名称,顶格左空2字,多个主送机关需用冒号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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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位于主送机关下1行,每段左空2字,数字和年份需顶格,且不可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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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用汉字完整标注年、月、日(如“2023年6月23日”),“零”写作“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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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标识
包括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证明公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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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需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标注“附件”,并说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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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在成文日期下1行,说明特殊事项或需要说明的内容。
补充说明
公文格式还包括版头(如份号、密级、紧急程度)、版记(如抄送机关、印发日期)等要素,但这些属于格式组成部分,不直接属于内容要素。公文写作还需注意语言规范、结构完整性和格式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