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人补助标准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核心,覆盖低保家庭、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及特殊困难群体,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水平。2023年全市发放两项补贴超7.5亿元,其中低保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达低保标准35%,非重度为25%;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按100%发放,护理补贴统一为130元/月。居家托养服务每月600元,创业补贴最高5000元,体现多层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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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活补贴分类精准: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含听力、言语一二级)按低保35%发放,非重度25%;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智、肢、精、视重度残疾人按100%发放,一户多残或依老养残家庭按60%补贴。部分地区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范围,如建湖区对无固定收入者按4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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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补贴城乡统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30元/月,需持续照护6个月以上。部分县区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未成年残疾儿童纳入补贴范围,如建湖区明确三级、四级残疾儿童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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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福利支持多元:居家托养服务提供每月600元及4次上门服务;自主创业残疾人可获5000元补贴,残疾学生额外增加2000元;用人单位按比例雇佣残疾人可获奖励。
符合条件者需持二代残疾证向户籍地镇(街道)申请,通过审核后按月发放。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贴与低保标准同步提升,建议关注民政部门最新通知以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