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证补助政策主要包括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和自主创业补贴三大类,覆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创业群体,补贴标准从低保比例25%至100%不等,护理补贴统一为130元/月,创业补贴最高可达5000元。
1. 生活补贴
- 低保家庭内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非重度按25%发放。
- 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智力、肢体、精神、视力)按低保标准100%发放。
- 特殊困难群体(如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人均收入低于低保2倍的,补贴不低于60%。
-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享受不低于低保40%的补贴,肢体三级残疾人按25%发放。
2. 护理补贴
- 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未成年残疾儿童均可申请,统一标准为130元/月,动态调整。
3. 自主创业补贴
- 经营场所<50平方米一次性补贴3000元,≥50平方米补贴5000元;
- 残疾学生创业额外增加2000元,但不可重复享受人社部门同类补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结合自身情况申请对应补贴,政策细节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