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主要涵盖培训纪律、学习要求、考核机制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培训纪律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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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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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培训日程,服从统一管理,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或擅自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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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密学习资料,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像或传播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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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互联网发布培训相关动态,不得私自外出就餐、住宿或脱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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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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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及与公务无关的旅游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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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不得饮酒,教学活动日一律在学员食堂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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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内容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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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 结合实际工作需求,设置专题课程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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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式
- 采用脱产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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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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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未达标者需补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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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态度、纪律遵守和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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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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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者将通报派出单位并给予退学处理,涉及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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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对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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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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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省部级干部每5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550学时,乡科级干部每年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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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因公请假需履行手续,确需离岗的暂停培训任务。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干部培训的严肃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度约束提升干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