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学时要求主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制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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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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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培训:32学时(非高危行业)或48学时(高危行业,如煤矿、危化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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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12学时(非高危行业)或16学时(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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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岗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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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岗前培训:24学时(非高危行业)或72学时(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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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8学时(非高危行业)或20学时(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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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业人员
- 三级安全培训:公司级15学时、项目级15学时、班组级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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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计算标准
- 一学时为60分钟,线上学习可累积计算,满45分钟计为1学时。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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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如建筑、道路运输等)的具体要求可能参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或《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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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规定(如山东省、广东省)可能对学时计算方式有细化要求,但需以国家安监总局规定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