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中标通知书情况说明通常指招标人因特殊原因未向中标人发放正式书面通知,但双方已通过其他形式确认中标结果的情形。关键亮点包括:法律效力存疑、需补充书面材料、可能涉及流程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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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原因
招标方内部流程延误、系统故障导致文件未生成,或中标人因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接收。部分项目存在“先开工后补手续”的违规操作,导致通知书滞后。 -
法律风险提示
根据《招标投标法》,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意味着缺乏法定履约依据。若发生纠纷,中标人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甚至被认定为无效中标。 -
补救措施
- 要求招标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
- 保存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过程文件
- 通过邮件/会议纪要等佐证中标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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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操作建议
及时与监管部门报备,15个工作日内未解决可提出书面异议。同步准备投标保证金退还凭证,避免资金滞留。
遇到此类情况需立即暂停施工等实质性动作,优先完善法律文书。建议后续投标时要求招标人同步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电子凭证作为临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