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标准如下: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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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全年累计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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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
- 由本人或父母(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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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教育期间,不考察证书是否取得。
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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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取得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2. 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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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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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历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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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叠加规则
同一纳税年度内,学历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叠加扣除,总计不超过8400元(4800+3600)。
四、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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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继续教育:入学至毕业当月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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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取得当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