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这一标准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具体调整内容
- 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900元/月上调至2080元/月,上涨了180元。
-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1元/小时上调至19.8元/小时。
背景与适用范围
此次调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作出的决定,旨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佛山市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以下内容: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两种形式:
-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的责任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此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拨打12333热线。
- 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