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起,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 180元 ,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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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
由原1900元/月上调至 2080元/月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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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至 19.8元/小时 ,与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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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此次调整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促进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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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2025年4月起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为187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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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缴费基数(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最低缴费基数为2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