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2080元/月(非全日制19.8元/小时),较2021年上调180元,适用于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等全日制劳动者。此次调整是广东省统一部署,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同时明确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特殊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需依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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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用范围与形式
佛山执行广东省二类标准(2080元/月),与珠海、东莞、中山同档。月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按小时标准(19.8元/小时)计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的群体同样适用。 -
工资计算与例外条款
实行计件或提成工资的企业,需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合理劳动定额后,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低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高温津贴等不纳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
调整影响与权益保障
最低工资上调直接拉动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并联动提高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等待遇。若企业违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政策背景与趋势
此次调整响应国家“完善工资增长机制”要求,广东省同步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覆盖,强化企业支付责任。
提示:劳动者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细则,用人单位需定期自查薪酬合规性,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