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干部任前公示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通过公开拟任人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用人公正透明。核心亮点包括:公示对象覆盖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内容需包含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群众可通过多渠道反馈意见,最终由组织部门综合研判决定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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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对象与范围
主要针对拟提拔的厅局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或已公示的换届人选除外),范围根据职务层级灵活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干部通常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易地交流干部需在原工作地公示。 -
公示内容与方式
公示信息需真实完整,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工作简历等,破格提拔需说明理由。发布渠道多样,如政府官网、新闻媒体、单位公告栏等,确保群众便捷获取信息。 -
公示流程与时效
- 党委讨论决定后启动:公示在党委(党组)作出任用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进行。
- 严格时间要求:公示期至少5个工作日,从发布次日算起,期间群众可实名或匿名反映问题。
- 结果处理:组织部门核查群众意见,问题属实则调整任用,无异议则按期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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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价值
通过扩大民主参与,既防止“带病提拔”,又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同时强化干部自律意识,倒逼德才兼备者脱颖而出。
提示:公众可通过阜阳先锋网等官方渠道查询公示信息,反馈需客观具体,以助力干部选拔的公平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