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乘客均需系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安全带的规定如下:
一、安全带使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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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与乘客义务
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均需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需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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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路段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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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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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道路 :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扣分;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罚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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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 :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可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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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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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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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部分城市以警告或说服教育为主,暂未处罚。
三、法律依据与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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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安全带正确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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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高度 :根据身高调整安全带,右手将安全带平顺拉出,搭扣插头插入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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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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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部安全带应从肩部与颈根部之间的锁骨位置通过,避免从颈部或腋下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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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部安全带应从髋部通过,避免从腹部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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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罚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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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上限 :200元(部分地区启用新版法律文书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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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标准 :不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
以上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逐步完善,部分城市已对未系安全带行为提高处罚力度。建议驾驶人和乘客自觉遵守,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