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经历及教学工作量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历与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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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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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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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毕业:满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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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非特殊专业):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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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专业学历者:需满20年且聘任高级教师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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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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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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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掌握学科知识与教学方法,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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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念先进,教学业绩突出,形成独特教学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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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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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省级学科专题讲座2次或市级4次(含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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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奖,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含1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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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学术著作1部(6万字以上)或参与审定教材3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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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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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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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各学段教学,完成循环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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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主任满10年,或主持3届毕业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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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验
- 校长需满10年管理经验,且任校长满5年
四、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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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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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学科教师: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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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每学年不少于18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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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教师 :兼任管理岗位时,教学工作量需达到专任教师的1/2
五、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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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如省特级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或省级学术技术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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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可走“绿色通道”申报(如郑州市2024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