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资历+教学业绩
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综合多个权威来源,主要分为学历资历、教学业绩、师德师风等核心要求,具体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
正高级教师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
-
未获硕士/博士学位者,需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
-
-
高级教师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
-
专科学历教师需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
-
一级教师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
-
专科学历教师需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
-
-
二级教师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
-
专科学历教师需从事教学工作满8年以上。
-
-
三级教师
- 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小学/初中教学满4年以上。
二、教学业绩要求
-
工作量指标
-
每年完成规定课时(如10节以上),其中校级领导需完成1/4教学量。
-
每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县级教师不少于100节,市级教师70节,省级教师40节。
-
-
教学效果
-
所带班级成绩在本县/市/校同层次班级中排名第一或进步率第一。
-
教学质量评估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
-
教研成果
-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教学研究论文,或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
参与教材编写或教学方法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
三、师德师风要求
-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法》和职业道德规范,无体罚学生、学术不端行为。
-
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规定年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计算机应用能力:需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
继续教育:需完成规定学时,非在职教师需通过认定教师资格。
五、评价机制改革
2022年广东省进一步下放正高级教师评审权限,强调以课堂教学为核心,改革“唯论文、唯课题”倾向,完善教师失信惩戒机制。不同学段(如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具体评价标准将按细则执行。
以上条件综合自广东省教育厅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发布的文件,实际评审时还需结合学校具体指标和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