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即使过了两年也不一定就自动解除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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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但这并不意味着2年后失信状态就会自动解除。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状态仍然存在,并且不会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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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情形 :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如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失信期限可以延长一到三年,总期限可能达到三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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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条件 :失信被执行人要想解除失信状态,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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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措施的持续性 :即使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期限到期,如果未履行义务,限制消费措施和其他相关限制仍然会持续存在,并可能面临续期申请。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即使过了两年,如果不履行义务或未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其失信状态不会自动解除,仍会面临各种限制和后果。因此,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解除失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