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安委会“30条硬措施”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当前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态势制定的刚性政策,核心聚焦责任压实、风险防控、依法治理等关键环节,以“责任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监管严执法”为亮点,旨在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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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体系刚性化
措施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必须到现场履职,杜绝“幕后操控”,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到岗位、场景,确保责任穿透基层末梢。对监管不力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与联合惩戒。 -
风险防控前置化
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超前治灾,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治理向事前转型。例如,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水害等重大风险实施“一矿一策”精准治理。 -
执法惩戒高压化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查违法生产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加大事故调查力度,典型案例全国通报,形成震慑效应。 -
能力建设长效化
从人员素质、科技赋能两方面入手,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上岗,推广智能化监测设备,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提示: 落实“30条硬措施”需打破“运动式整改”思维,将刚性要求转化为常态化机制,尤其要警惕超产能生产背后的利益驱动,以制度刚性守住生命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