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的15条措施,综合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及各地实践经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责任落实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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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地方党委需将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考核、激励等措施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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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部门与企业的监管责任
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分级监管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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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追责问责。
二、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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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定期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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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风险评估
对新业态、新领域风险进行专项评估,及时调整监管策略,防范新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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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安全警报系统(如火灾、漏电警报),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三、安全管理制度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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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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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组织疏散逃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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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操作规范执行
通过考核认证员工操作资格,强化过程监管,防止违规操作引发事故。
四、设备维护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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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设备安全检查
定期对生产设备、特种设备进行维护检测,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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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综合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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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物联网监测)提升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五、环境与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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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健康防护
定期检测工作环境,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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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劳动行为
严查违章操作、违规进入危险区域等行为,建立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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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全与发展
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疫情防控等任务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以上措施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方案,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员工参与的三位一体安全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