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而非自治州。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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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地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属于省级行政区,而非地级行政区(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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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由来
“新疆”名称源自乾隆帝的“旧土新归”,意为历史上属于中原王朝的疆域重新归入中央管辖,并非指新增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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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结构
新疆下辖14个地级行政区,包括4个地级市、5个地区、5个自治州,共108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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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人口
新疆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2023年末常住人口约2598万人。
新疆的行政级别为自治区,包含多个自治州作为其下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