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包含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协议期谈判药品,具体如下:
一、药品分类及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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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 定义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且价格较低的药品。 - 报销方式 :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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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 定义 :临床治疗需用、疗效确切但价格较高的药品。 - 报销方式 :需自付10%-30%费用后,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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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 定义 :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如高档进口药、滋补类药品等)。 - 报销方式 :不享受医保报销。
二、目录构成
- 西药 :1396种(含1133种基础西药和1137种工伤保险药品)。- 中成药 :1336种(含927种基础中成药和47种民族药)。- 协议期谈判药品 :427种,通过价格谈判纳入医保。
三、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输入药品名称查询是否在医保目录及具体分类。
四、注意事项
- 限制范围 :含国家珍贵药材、保健药品、美容整形类药品等不报销。- 动态调整 :医保目录每年更新,新增或调出药品需以最新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