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是大征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度征期安排,3月属于大征期,申报纳税期限截至3月15日。具体说明如下:
-
大征期定义
大征期指纳税人需集中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月份,通常为1月、4月、7月、10月。
-
2024年3月征期安排
-
申报期限 :3月1日至15日,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印花税等14种税种。 - 附加事项 :
-
3月1日起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缴;
-
3月31日截止个人经营所得汇缴;
-
部分地区可能免征印花税(如上海自贸区)。
-
-
-
注意事项
各地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纳税人以当地税务局通知为准,并提前规划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