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电商的税收政策主要围绕合规性、降负及分类管理展开,具体如下:
一、综合税率与分级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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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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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适用核定征收政策,贸易类综合税率为1.2%-1.5%(增值税1%+个税0.15%),服务类为1.4%-2%(增值税1%+个税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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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0万元(普票)的个体户,增值税和个税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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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免政策
- 月销售额≤10万元(普票)的个体户,可享受增值税和个税全免,属于轻资产服务类(如推广、设计)的个体户可叠加享受0%税率。
二、平台责任与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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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需配合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协助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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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首次纳税后需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跨境电商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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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进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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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限值2万元),限值内商品关税暂设为0%,增值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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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限值或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商品,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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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
-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的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可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享受退(免)税政策。
四、其他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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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原则 :税率低于实体商品交易,手续简便透明,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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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标 :通过核定征收、双免政策降低中小电商税负,同时强化平台税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