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
增值税改革中,将16%税率调整为13%的时间为 2019年4月1日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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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时,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降至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降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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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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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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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0日前(含4月1日前)购进农产品的纳税人,其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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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该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企业税负。若企业在此前已按原税率缴纳增值税,需根据政策规定办理税率调整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