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房贷抵扣不能由夫妻双方同时申报,但可通过约定选择其中一方全额或双方分摊扣除。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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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约定
夫妻双方需协商确定由其中一方全额(100%)或双方各50%扣除,且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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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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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双方分别购买首套房,婚后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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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中一套房产的购买方全额扣除(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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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各自房产分别按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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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购房情况
- 无论房产证登记方是谁,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抵扣,但需遵循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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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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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纳税年度内,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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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仅允许其中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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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夫妻房贷抵扣需提前约定,且需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不可同时申报两种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