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补贴明确规定了六类不予补贴的耕地情形,核心在于保护耕作层、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抛荒行为,具体包括:已转为畜牧养殖或设施农业用地、退耕还林或破坏耕作层的种植用地、非农业征占用地、抛荒超一年的耕地、占补平衡不达标的地块以及质量不达耕种条件的耕地。
- 畜牧养殖及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包括已作为养殖场、鱼塘或设施农业项目(如温室、工厂化育苗场)使用的耕地,这类土地已脱离粮食生产功能。
- 林地或破坏耕作层的种植用地:已颁发林权证、栽种果树林木、花卉苗木或多年生经济作物(如桑树、柑橘类)的耕地,因耕作层受损不再符合补贴条件。
- 非农业征占用地:因建厂、修路、建房等建设行为改变用途的耕地,均被排除在补贴范围外。
- 抛荒超一年的耕地:连续一年未种植作物的耕地将暂停补贴资格,复耕后方可重新申请。
- 占补平衡不达标的地块:通过“补面积”补充的耕地若质量未通过验收(如土层厚度、肥力不足),不予补贴。
- 质量不达耕种条件的耕地:包括土壤污染、硬化或取土破坏等导致无法正常耕种的耕地。
提示:各地政策执行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农户需结合当地最新文件核实具体情形,确保耕地用途合规以顺利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