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填写需根据实际任职情况如实标注,关键原则是“有职务写具体名称,无职务则写‘无’或‘教师’”。常见职务包括教导主任、校长等管理岗,或直接填写教学岗位如“语文教师”;职称(如一级教师、教授)需与职务区分,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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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务与职称的区别
职务指实际担任的行政或教学岗位,如“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职称反映专业能力等级,如“高级教师”“副教授”。填写时需分清层次,避免将职称误填为职务。 -
具体职务名称规范
管理岗示例:副校长、年级组长、德育主任等;教学岗示例:数学教师、班主任(若班主任属于职务范畴)。无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可简写“教师”或“无”。 -
特殊情况处理
兼任多职时填写主要职务,如“副校长兼语文教师”可简化为“副校长”;临时职务需注明“代理”或“临时负责”。
正确填写职务能清晰反映工作职责,避免信息混乱。务必核对单位规定或表格要求,确保与实际任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