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
北京公积金必须强制缴纳,单位与职工均需履行法定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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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缴存主体
所有在京用人单位(包括国企、私企、个体工商户等)均需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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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时间要求
单位录用职工后,需在30日内完成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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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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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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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单位可自主确定比例,已建单位每年调整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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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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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措施
单位逾期不缴存或未设立账户的,将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罚款,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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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地方政策明确规定了强制缴存义务,属于住房保障的法定责任。
总结 :北京公积金具有法律强制性,单位与职工均需依法办理缴存手续,违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