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北京户口,孩子可随京籍父母落户北京,需在出生1个月内办理登记,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关键条件包括:父母协商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北京户籍方需为家庭户(集体户需满足住房或单位接收条件),超期未办理需补充亲子鉴定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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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原则与条件
新生儿可自愿选择随京籍父亲或母亲落户,但北京户籍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个人家庭户、集体户且有合法产权住房,或单位同意接收子女落户。若父母均为集体户口,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高校学生集体户或驻京办事处集体户无法办理随迁。 -
所需材料清单
需准备父母《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外地户籍方的《未在外地落户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若落户集体户,还需单位同意证明。若超期办理,需提交情况说明或亲子鉴定报告。 -
办理流程与时效
到京籍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填写《出生申报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时办结(集体户需提前预约)。建议通过“北京警务”小程序查询派出所电话,提前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政策调整延误。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北京户籍方为再婚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明及再婚前的子女情况证明;非婚生子女需额外提交亲子鉴定。住房证明需为直系亲属名下房产,无房产的集体户家庭需单位出具居住证明。
提示: 北京户籍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官网或12345热线核实最新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后一次性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