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规定,公务员受降级处分期间及期满后的职称恢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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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期间限制
受降级处分期间(24个月),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及工资档次,职称降级(如从中级降至初级)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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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期满不恢复原职级
处分期满后,不视为自动恢复原职称或职务,需重新评估是否符合晋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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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条件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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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处分后申请 :处分期满且单位有空缺时,可重新申请晋级,但需满足原岗位任职年限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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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影响 :若因单位岗位调整导致降级,需在新单位等待合适岗位后再申请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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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八条;《政务处分法》第七条、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