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最新规定明确:未婚职工往返路费全额报销,已婚职工超工资30%部分由单位承担,且新疆特殊政策允许连续工作满20年或年满40岁以上职工报销硬卧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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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标准
- 火车:硬席座位全报,50岁以上连续乘火车48小时可报硬卧;轮船报四等舱,长途汽车凭据实报,飞机仅报销直线车船等价部分。
- 市内交通:直线公交、轮渡可报,出租车自理。中转住宿限1天普通床位费,意外事故滞留凭证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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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类与费用分担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职工探望配偶:往返路费单位全额承担。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月工资30%以内自理,超出部分单位负担。新疆特殊群体(连续工作满20年或年满40岁以上)可报销硬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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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期限与条件
- 未婚职工每年20天假(或2年45天),已婚职工每3年30天假(新疆比国家少1年)。需满足“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且无法公休团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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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退休前可享一次探望子女/兄弟姐妹的待遇,假期60天;教职工需在寒暑假探亲,不足天数单位补足。配偶与父母同住地时,仅能选择一种探亲待遇。
提示:报销需填写探亲路费单并附票据,单位审批流程可能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