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管理归属需根据行政层级和机构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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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层面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包括政策制定、资源规划、质量监督等宏观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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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包括审批设立、运营监督、医疗纠纷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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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疗机构特殊管理
军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但军队医疗机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专属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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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职能补充
地方卫生局(原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具体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执业医师监管、公共卫生等执行性工作,但整体管理权在卫生健康委员会。
总结 :医院主要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局)统一管理,地方卫生局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工作。军队医疗机构另有专门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