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社保最晚缴费日期为每月25日,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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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范围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10日至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社保费,银行批量扣款时间同样为每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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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未办理的,由社保机构核定应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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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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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后,次月起需重新申报并缴费,逾期可能面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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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代扣或线下渠道在10日至25日自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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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单位社保最晚缴费日为每月25日,需提前完成申报以确保按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