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结算、缴费
被共济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需遵循以下规则和流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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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支付
被共济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结算时优先使用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或为零时,自动调用被共济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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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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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可用共济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医保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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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家庭成员在医保定点医院的住院、门诊慢病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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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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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后,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划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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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操作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系统会自动识别共济关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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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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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需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被共济人需为配偶、父母或子女,且均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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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需通过线上平台确认授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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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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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可定期(如每月)向共济账户划拨资金,或根据实际需求随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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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可多次划拨,也可随时变更共济人员或解除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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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 共济账户仅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非医保范围内的支出。
四、操作流程示例(以江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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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绑定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选择“家庭共济”功能,绑定被共济人并确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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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拨 :主账户人登录平台后,选择划拨对象及金额,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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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以上流程和规则适用于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